专家建议 |

冯显泉——青岛房地产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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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显泉,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行业部主任、开发委秘书长。青岛房地产经理人俱乐部秘书长。青岛市生产力学会副秘书长。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无忧房网在3.15来临之际,做的这个活动是相当有意义的,从而促使消费者更加理性的去购房,促进房产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消费者购房时,首先要选择大品牌、信誉较好、讲诚信的企业,即使价格高一点也是值得的。房子不比别的消费品,旧了扔,坏了换……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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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支招 |

禹用涛——中铁祥丰置业销售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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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购房合同的签订问题,现在青岛市用的都是格式条款,对于条款中的内容,消费者一定要看仔细,然后保存好,有什么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如果真的出现开发商的违规问题,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关于验房时的一些小技巧,可以分以下几点:
- 发现问题要现场提出来,寻求解决之道
- 在验房时可以找一些专业人士、业内人士来帮忙
- 检查房子与合同上所写的是否相同
- 有无2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对于两书要妥善保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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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华胥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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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做客无忧 购房风险如何规避 |
小编:现在的售楼广告都做得很吸引人,不管是房屋品质还是房价,但是当收房时,常常会发现“名不副实”,那么我们购房者应该如何辨别、看待哪些诱惑力很强的广告用语呢?
於峰律师:一、要有一个正常的逻辑推断来对待广告用语,天上不会掉钱,不要相信有不正常的好运大家都可以享有的。二、对于广告语要全面分析,不是仅看一个方面,或一个措词,如每平方米3800元起,一到现场去问,从来就没有过,有的都是开发商的亲朋好友,这个只是开发商的品质不好,法律上还拿他没办法。三、收集好所有的广告语,如果你买他的房。这是处理纠纷的一个见证。
小编:这些广告宣传都具有法律效力吗?可以作为以后维权的证据吗?
於峰律师:广告宣传如果是肯定的意思,应当作为购买房屋时的开发商的承诺,如果开发商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从证据上来说广告用语可以作为证据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 【详细】 |
无忧房网律师专家 |

无忧房网在线律师—刘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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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学 律师 1988年取得华中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双学历),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执业。资深律师,工程师。现为山东天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房地产部主任。
刘律师具有十余年房地产专业律师执业经验,精研《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担保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执业经验,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项目合作、转让及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索赔、工程造价、结算以及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业主维权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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