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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跌是市场行为 购房者要尊重合同理性维权
新浪青岛房产频道
2008-10-16 合作:
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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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畅、龚夷菲)深圳出现楼盘开发商全额补差价给老业主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见本报15日要闻A8版)。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就此事第一时间回应本报表示,深圳政府不会直接介入楼市市场行为,同时提醒开发商和购房者尊重合同,理性维权。
政府部门: 呼吁商品房买卖双方尊重合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昨天就此事电话回应本报记者表示,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维持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负有监管责任。对于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促销的行为,国土部门会及时监管。但是,房价高低涨跌是市场行为,“深圳政府部门不会直接干预楼市的市场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房屋买卖是合同行为,“买卖双方都必须尊重合同,购房者要理性维权”。
开发商: 以装修款补差价已办完退款手续
昨天上午,桑泰·丹华府楼盘一名蔡姓女经理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全额补差价的促销活动是今年3月底开始的,目前活动已经结束,有关补差价的承诺已基本完成,其中将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老业主”差价,目前与业主的有关退款手续已办完,相关款项将于今年年底业主入伙时结清。
据该楼盘现场置业顾问介绍,该补差价促销的补偿分两种方式进行:还没有签订合同的业主,开发商直接以新价格与之重新签合同;已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开发商则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客户。目前该楼盘销售房屋所签的购房合同均是以3月底调低的售价签订的,起价约为1.3万元/平方米,均价约为1.6万元/平方米。
楼盘顾问: 补差价促销“不可简单复制”
而该楼盘销售的顾问公司是中原地产深圳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熟悉该楼盘情况的中原地产深圳地区总经理李耀智表示,3月底桑泰·丹华府推出全额补差价这种促销手法有个值得注意的“特别之处”就是,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老业主数量并不多,“只有几户”。“很明显,开发商其实早就算过一笔账,这是用不多的退款来获得购房者认可的口碑,进而赢得新的销售量。”
李耀智表示,这种方式不是每个开发商都能做的,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老业主”数量较多的楼盘肯定不会采取这种促销手法,这样付出的资金数目太庞大。“也就是说,桑泰这次补差价促销只是个案,不可简单复制,更难普及推广。”李耀智说。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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